导航定位学报

导航定位学报版权转让协议.pdf

甲方全体作者

乙方:《导航定位学报》编辑部

    为了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,保护论文作者和编辑部的合法权益,全体作者(甲方)和《导航定位学报》编辑部(乙方)双方就该稿件的出版事宜协议如下:

    1.甲方将该文稿的全部著作权转让给乙方,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、汇编权、发行权、翻译权、信息网络传播权等。该文稿版权转让适用地域为世界各地。在上述时期和地域内,1)甲方本人可以将该文全文汇编到甲方本人的非期刊类文集中;2)甲方本人可以在后继的作品中引用该文稿中部分内容。但是,在以上使用(包括引用)过程中,明确标注乙方期刊的刊名、年卷期号。甲方同意乙方加入的数据库对上述稿件进行收录和传播。

    2.甲方保证:1)该文稿为首发稿;2)该文稿的署名作者均对论文稿件有实质性贡献,署名正确,顺序无争议;3)该文稿中的所有事实都是真实的和准确的;4)引用他人的成果时,都进行了必要的标注;5)该文稿不违反甲方与其他出版机构的版权协议,不违反甲方与其合作机构的保密协议,不存在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问题。自论文投稿至发表期间,若该稿件发生侵权、泄密(含敏感科技信息)或学术不端问题,责任由甲方承担。

    3.乙方保证:在收到甲方文稿后40天内将初审阶段处理意见通知甲方。若甲方收到的是退稿通知,则本合同自动终止;或虽经乙方多次安排,初审审稿意见仍未回而超过该期限时,1)甲方可继续等待处理意见;2)甲方可撤回文稿,则本合同自动终止。

    4.该稿件被录用并正式刊出后,乙方按照国家规定向甲方支付稿酬(含转让费用)。

    5.本合同自全体作者签字之日起生效,签字后通过投稿系统上传协议电子版,认可协议电子版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若所投论文最终未被录用,则本协议自动失效。

    6.其他未尽事宜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。